汉语文字
哲(拼音:zhé),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始见于篆文。《说文》:“哲,知也。从口,折声。”形声字,是金文“悊”的形体,上部为“折”,表音;下部为“心”,古人没有大脑的概念,以心为思维器官,并作为思想、意念、感情的统称,心则表示人的主观意识,有智慧之意,将“心”换成“口”后,其义未变。本义是指聪明;因其经常与“贤”共用指代某人品行高尚,后引申为“有智慧的人”,旧时,称那些才能识见超越寻常的人为“哲人”,称那些在某方面造诣极深的人为“哲匠”。
字源演变
哲,形声字。从口,折声。本义为智慧,《说文》:“哲,知也。”古智、知通用,《说文》小篆(见图中1)有左右结构之形,为金文“悊”形体。后至汉代,《甲金篆》中(见图中2)为隶变后的文字,已较为整齐规范,可清晰的辨认出“折”、“口”二字,但仍为左右结构。楷书(见图中4)已演变为上下结构。
哲是金文“悊”的形体,心表示人的主观意识,“悊”表示不易折断的主观意识,后“心”换成“口”,其义未变,有聪明、智慧的意思;因其经常与“贤”共用指代某人品行高尚,后也常用来表示“有智慧的人”。
详细释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二】【口部】陟列切
知也。从口折声。悊哲或从心。
说文解字注
哲,知也。
释言曰:哲,智也。方言曰:哲,知也。古智知通用。从口。折声。按凡从折之字皆当作斤草。各本篆文皆作手旁。用改篆也。今悉正之。陟列切。十五部。
悊,哲或从心。
韵会引说文古以此为哲字。按心部云。悊,敬也。疑敬是本义。以为哲是假借。
嚞,古文哲。从三吉。或省之作喆。
康熙字典
古文:嚞。《唐韵》《集韵》《韵会》并陟列切。音蜇。《尔雅·释言》:哲,智也。《书·舜典》:濬哲文明。《说命》:知之曰明哲。《洪范》:明作哲。《扬子·方言》:哲,知也。齐宋之闲谓之哲。《前汉·于定国传》赞:哀鳏哲狱。注:师古曰:知狱情也。
又《正字通》:叶音质。陆机《陆抗诔》:人玩其华,鲜识其实。于穆我公,因心则哲。
又《唐韵正》:叶音制。曹植《黄帝赞》:少典之孙,神明圣哲。土德承火,赤帝是灭。服牛乘马,衣裳是制。氏云名官,功冠五列。灭,亡例反,列音例。傅玄《祀景帝登歌》:执竞景皇,克明克哲。旁作穆穆,惟祇惟畏。 《说文》:或作悊。《广韵》:与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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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8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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