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岑墓位于上海市
崇明区城桥镇东,鳌山路中段南,东门果林场西南处。占地面积2亩。墓台面积144平方米,用青石铺地坪。
墓冢直径3米,高0.9米,墓冢前立有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
赵朴初居士手书“明唐一岑墓”的石碑,石碑前置有一青石供桌,墓后建一座盖墙眉的照墙。墓台前有一条长20米、宽3米的青石甬道,甬道两侧分竖四块石碑,分别是清乾隆、
同治年间以及1957年和1990年刻凿的碑记。在甬道入口处,另建一座高6米的花岗石石碑坊,两旁站一对石狮。墓地四周植有青松、黄杨、翠柏等常绿乔木,气势雄伟、庄严。
唐一岑,广西
临桂县人。明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以举人荐任崇明县令,忠爱为政。时值县治新迁,土城刚筑就遭倭寇犯境,唐率军民奋起抵抗,击退来敌。次年5月,倭寇复至,千户高才私通敌人,引寇入城,唐率众与敌巷战,不幸以身殉职。为表彰其功绩,明嘉靖帝敕赠唐一岑为光禄寺丞,筑墓建祠于平洋沙旧城西南隅。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大学士樊鎏见烈士墓遭海水侵坍,尸骨暴露,出资以石棺盛殓,迁葬于吴家沙蟠龙镇。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知县曹文焕在墓地植树建祠。
1952年,
江苏省人民政府拨款重修。1957年,被列为省二等古墓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崇明县划归上海市后,被列为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十年动乱中,墓地建筑及绿化环境悉数毁坏。1981年5月,被县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县人民政府在
城桥镇东门果林场西南征地两亩,1989年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拨款10万元,并负责新墓地的设计和施工。工程从1989年11月20日动工。1990年3月23日竣工。新墓地前有石牌坊,后有甬道、基石、风墙、墓穴和历代碑文,两旁植常青松柏。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和崇明藉书画家施南池分别题写墓碑和牌坊匾文。
1990年1月17日,将烈士棺从
大同乡迁葬于新墓地。同年4月12日举行竣工典礼。1992年6月1日被
上海市人民政府重新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