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奖法治奖(Rule of Law)是由中国台湾企业家
尹衍梁个人效法诺贝尔奖精神捐助成立,发扬盛唐精神的
唐奖的四个奖项之一。
基于人生而平等之信念,个人,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皆受法律之规范。唐奖提倡法律应兼顾正当程序与实体正义,为和平、人权、永续发展而奋斗,以追求人类及自然之共同福祉为最高目标。唐奖所设置之法治奖,系奖助对法治理念或实践有创新,进而对法治之实现贡献卓著之个人或机构。
3. 唐奖颁奖年4月底:唐奖评选委员会应整理过滤提名数据后,依客观评选标准决定最后至多三名候选人,并提交最终得奖人名单暨其详细报告资料予本会董事会。
6. 唐奖颁奖年9月: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