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
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一)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区
体育工作。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
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公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工作;指导体育管理人员、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参加和承办国家、省下达的体育赛事;负责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七)负责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省下达的国际体育竞赛活动。
(八)负责公共体育设施、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重大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非奥运项目组织及参赛等相关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各处工作的综合协调;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
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国际国内赛事的保卫工作。
群众体育处
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竞技体育处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田径、游泳等16 个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综合平衡全市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健全业余训练网络;负责组队参加省和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比赛;负责教练员的培训和考核;负责审批二级运动员和办理一级以上运动员的审核上报工作;检查指导县(市)区业余体校建设。制定全市性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体育竞赛,负责报全省、全国纪录。审批市级记录;负责国家二级裁判员的审批和一级以上裁判员的审核培训上报工作。
法规产业处
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市体育法规的执行情况,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方案;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和监督;开发体育市场,审批和管理体育经营活动,培训体育经营和体育市场管理人员。
计划财务处
拟定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综合编制财政年度预算指标和综合统计工作;监督和审核财务预算工作;负责机关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规划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体育总会
负责对全市性体育类协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初审登记、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健身气功站点登记注册、审批管理。负责组织非奥运体育项目全市性比赛、表演等活动,组队参加省以上比赛及活动。举办非奥运体育项目裁判员、教练员及骨干培训、考核、审批及管理。开展国内外、省内外体育友好交流活动。
现任领导
李全民: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党组和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
韩乙诚:副局长、体育中心主任
负责竞技体育、五环公司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竞技体育处、五环公司,主持市体育中心全面工作。
张 荣: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体育产业、体育法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分管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法规产业处、计划财务处。
刘炳来: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群众体育、社会体育工作,负责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群众体育处、体育总会办公室。
杨俊杰:纪检组长
刘学民:副调研员
负责机关行政、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唐山市体育局.2013\u5e743\u670815\u65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