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唐山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推进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施,并对上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五)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六)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编制与实施全市信息化规划,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应用,指导促进信息消费;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通讯业发展;对“智慧唐山”建设项目实施统筹管理,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推动大数据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数据产业化、产业数据化,推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十一)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规划与科技处
运行监测协调处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原材料工业处
装备工业处(对外经济合作处)
消费品工业处
盐业处
信息产业与两化融合处
信息化推进处
民营经济发展处
中小企业处
安全生产处(唐山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离退休干部一处、离退休干部二处
领导分工
孟祥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综合处。
赵永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盐业管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离退休干部工作,协调指导我局承担的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盐业处、安全生产处、离退休干部处。
张振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信息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等工作。分管信息产业处、两化融合处。
郑宏锋: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尹朝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运行监测协调、消费品工业、陶瓷产业等工作。分管运行监测协调处、消费品工业处、陶瓷产业处。
贺 川: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行政、财务管理、政策法规、节能与综合利用、原材料工业、淘汰落后、去产能、机关人事教育、局属事业单位管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原材料工业处、钢铁工业处、人事教育处。协助孟祥印同志分管文字工作。
胡晓钢:一级调研员
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牵头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和转型发展工作。分管规划与科技处。
王俊国:一级调研员
负责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等工作。分管民营经济发展处(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小企业处。
张 军:二级调研员
负责装备工业行业管理、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分管装备工业处(对外经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