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盐务管理局是隶属于
唐山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单位简介
唐山市盐务管理局是
唐山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辖区内盐业生产领域的行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垂直管理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接受省盐务管理局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河北省盐业公司唐山分公司负责辖区内生产领域盐产品的调拨和运输等工作,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项方针、政策;根据省政府、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的要求,提出本市的盐业管理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的盐政管理工作。在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对本市的盐政执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政令、统一指挥;对县级盐政执法检查工作实行监督;依法查处本市较大的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培训盐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贯彻《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197号令),协助省盐务管理局实施对加碘食盐的生产、加工、运销、供应的计划管理和监督检查,执行国家计划,负责“三证”管理,维护食盐生产、运销正常秩序。
4、根据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对本盐区的盐业企事业单位实行行业归口管理;按照省盐务管理局和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制订本盐区的盐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行业产品结构调整,保护并合理开发盐资源,推进盐业企业优化组合。
5、按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制订盐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引导企业开展科学研究,推动技术进步。
6、分析盐业市场动态,发布盐业市场信息,指导企业开拓市场;负责落实省下达盐的分配调拨计划;在省盐务局领导下,组织地销盐的计划实施。
7、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国家和省批准的碘盐基建、技改项目实行程序管理;对省以下技改项目实行指导。
8、完成省盐务管理局和当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行业管理处、盐政处、财务处、服务中心。
领导班子
毕占峰:现任唐山市盐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唐山分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尹玉阁:唐山市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唐山分公司副经理。
申桂宁:唐山市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唐山分公司副经理。
王宝发:唐山市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唐山分公司副经理。
王若乾:唐山市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北省盐业公司唐山分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