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第40集团军120师358团第1连的荣誉称号。1977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1连唐山抗震救灾模范连荣誉称号。
历史传统
该连具有优良的革命传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作战英勇顽强,战功卓著,先后获战斗模范连、解放锦州尖刀连称号,立集体大功2次。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千百万人等待救援。第1连奉命开赴震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全连官兵发扬尖刀精神,从驻地锦州乘汽车出发,昼夜兼程,冒雨行进270公里。28日深夜11点,遇滦河公路大桥断塌,车辆受阻。为争取时间,该连果断决定从上游一座废弃封闭多年的旧桥开进,冒着车翻人亡的危险闯过险桥,于次日凌晨4时30分首先抵达震区。到达震区后,他们不顾饥渴和疲劳,冒着频繁余震的危险,立即投入紧张的抢险救灾工作。在缺乏救援器材的情况下,用锹、镐、铁棍等简单工具,穿残壁,顶断梁,奋不顾身抢救遇难群众。为抓紧抢救塌房下被压群众,有时只能用手扒,许多官兵不顾双手磨出鲜血,忍着疼痛,争分夺秒,昼夜苦战。遇有较大余震时,便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群众。震区缺粮、断水,官兵们把自己的水和饭菜送到群众手里。
成就及荣誉
救灾过程中,有40多人受伤,12人因过度劳累而晕厥。他们先后救出群众11人,扒出和掩埋尸体数百具,从瓦砾堆中清理出一大批国家物资和群众财产,为群众盖简易房327间,解决了100多户居民的住处。还支援唐山钢厂恢复生产,帮助驻地恢复粮店、菜店、理发店和学校、保育班的正常工作和教学活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全连47人立功受奖,1个排、两个班集体立功。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党委为该连记集体一等功。1977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1连唐山抗震救灾模范连荣誉称号。30年来,全连继续保持和发扬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出的勇敢顽强的战斗作风,先后总结出“机步连综合火力运用”、“装步连对敌装甲目标和工事打法”等战法训法成果,被军区推广。连队13次被军区、集团军评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军事训练先进连”,2002年被军区授予“基层全面建设模范连”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