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忠新,1958年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
法学博士学位。曾任
天津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员,社会学所副所长、法学所所长、社会学所所长。现任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享受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先后主持承担国家和省部级以及地方政府委托研究课题多项。自90年代中期以来,参加或主持承担民政部、国家发改委以及许多城市的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研究和干部培训课程。参与起草修改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全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重要文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图书奖;天津市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