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华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
唐汉华,男,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
个人简介
他办案雷厉风行,执法兢兢业业。只要一接手案子,就和同事加班加点地投入到案情中。他在办案中,每天来多少当事人,就接待多少人,从不推辞。他办案的经历,就像是在打仗。20多年来,承办案件上千件,平均期限不超过30天,多数案件在一周内审结。从未办过一件错案、人情案;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也没有一个当事人缠诉上访,把每起案子都办成了“铁案”。多年来,唐汉华总计加班近500个工作日,相当于从死神手里抢回了两年的工作时间。
人物事迹
唐汉华同志办案讲公正、讲质量、讲效率,心里始终装着普通老百姓。他审理的案件上千件,平均审理期限不超过 30天,多数案件在一周内审结,从没有一件案件超审限,从没办过一件错案,件件案件都是“铁案”。他经常说:“老百姓有冤才打官司,我们一定要把案子办好。把工作做细点,把案子办快点。多耽误一天,就多增加一天的费用。”一名中年妇女走进了行政庭办公室,她叫黄春仙,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原告代理人,黄春仙的父亲黄开苏在一场车祸中瘫痪住院治疗,母亲将肇事方赔偿的4万元赔偿金隐藏起来,拒不支付医疗费用。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黄开苏起诉到东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返还赔偿金。他接手该案的当天正在生病,当他了解到当事人急需拿到赔偿金治病时,不顾身体病痛,立即投入调查、取证工作。因为原告无法确切提供存款银行,老唐仅凭着被告人的名字,经过十余天的努力,先后查遍了炳草岗、九附六一带的二十多家银行及储蓄所,终于找到了被告转移的赔偿金,并冻结了这笔款项。随后,他又到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和仁和医院等地,四处寻找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案子判了下来,黄开苏胜诉了。他在判决书生效的次日,就及时将被告履行的赔偿金送到了黄开苏的手中,及时解决了黄开苏的治疗经费困难。案件从受理到审结、执行仅17天。之后,原告方多次邀请唐汉华吃饭都被婉言谢绝。为了表示感谢,黄春仙给老唐送来了1000元钱,她把钱往老唐手里一塞,转身就跑开了。他当即把钱交到了审判监督庭,并及时退还给了黄春仙。黄春仙给法院送来一面写着“伸张正义顺民意,执法无私得人心”锦旗。
2001年,他接手了一起异地离婚案件,被告远在凉山州荞窝监狱大荞窝中队服刑。为了及早审结此案,他拖着虚弱的身子,经过8个多小时的颠簸,来到荞窝监狱。当时,天上飘着细雨,同事们都觉得很累了,想住一夜再赶往被告服刑的中队。可他却坚持立即赶到中队处理此案,在他的坚持下,大家又冒雨在山路上徒步行2个多小时赶到了目的地。他们顾不上吃晚饭,在监狱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双方调解离婚达成协议。已经到了深夜,他们才匆匆吃了一碗面条。原、被告被老唐他们的这种尽心尽职、一心为民的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经历了多次岗位调换,但他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一如既往地任劳任怨。初到法院时,他刻苦自学法律,刻苦钻研审判业务,虚心请教同事,注重知识积累,不断完善自己,成为法院的“办案能手”。1998年下半年,他的肝病已转成了肝硬化,院领导考虑到他的病情,对工作进行了适当调整。他理解领导的苦心,但他更想通过办案,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多次主动要求回到审判一线去。院领导拗不过他的性子,把他安排到了案件较少的行政庭。可一到行政庭,他又主动要求帮助民庭办理一部分民事案件。
2002年3月,他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由于原告与被告为分割财产僵持不下,起诉到法院。在庭审调解中,他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做工作。同事看见老唐弯着身子,不时用手按住腹部,脸色苍白,额头上的汗大滴大滴地往下掉,知道他肝上又不好受了,劝他暂时休庭,老唐却说:“没事,没事”。 2000年后,他多次因肝病复发住进医院,医生一再叮嘱他不能再从事繁重的工作。可出院后,却一直瞒着组织和同事,继续上班,坚持工作。1998年唐汉华的病情由乙肝转为肝硬化中期,并出现肝腹水。此后,病情不断加重,直至去世。他从不向领导、同事、甚至家人说出自己的真实病情,一张张证明他病情的化验单、诊断书都被他深藏了起来。
参考资料
资料.中共四川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3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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