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献泰,男,汉族,1965年12月生,河南林州人,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7.07—1997.12 历任林县司法局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期间参加1988.10全国律师资格统考获取律师资格),林县法制办干事,林州市陵阳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常务副镇长、镇长(期间兼任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7.12—2009.07 历任
安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公选)、党委委员兼安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安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7—2014.02 历任汤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
2014.03—2020.01 河南省安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0.01— 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1.09— 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常委、纪委书记;
2021.10— 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2022.02— 河南省鹤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2021年9月28日下午,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唐献泰为市委常委;同时,他还当选为鹤壁市纪委常委、纪委书记。
2021年10月9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唐献泰为鹤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唐献泰同志代理鹤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2年2月12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补选唐献泰为鹤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3年1月7日上午,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唐献泰为鹤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