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是
唐代金银器,1982年元旦出土于江苏省丹徒丁卯桥唐代银器窖藏,现收藏于
镇江博物馆。
文物特征
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高34.2厘米,筒深22厘米,龟长24.6厘米。通体银质,花纹鎏金。龟座刻画逼真,银龟昂首曲尾,作匍匐之态,四足着地以支撑整件器物。银龟背部隆起,阴刻有龟裂纹,龟背之上有双层莲花座,上承圆柱形筹筒。以龟为座,背负一有盖圆筒,宛如龟背上竖立一支金色蜡烛。筒盖卷边荷叶形,上有葫芦形钮,盖面刻鸿雁及卷草等花纹。盖与筒身子母口相接。筒身刻有龙风图案,另外在筒身的下部四个腰形圈内各饰一对飞鸟。筒身正面錾一开窗式双线长方框,方框内刻“论语玉烛”四字。
筒内有鎏金酒令银筹50枚,这些酒令筹的形制大小相同,均为长方形,切角边,下端收拢为细柄状。每枚酒令筹的正面刻有行酒令的令辞,令辞上半段采自《
论语》语句,下半段是酒令的具体内容,包括“自饮(酌)”、“伴饮”、“劝饮”、“处(罚)”、“放(皆不饮)”、“指定人饮”六种,分别规定了六种饮酒的情况。
流传历史
1980年12月,在丁卯桥附近的工地上,民工于地下1.7米处发现了银铤20个,叠放于土坑内。1982年元旦,民工又在其东北20米、深约1.3米的地下发现了银质酒瓮1件,瓮内叠满各式银器,另发现有2件大银盒以及盆、钗等银器堆置于瓮的西侧。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即出土于此,现收藏于镇江博物馆。
出土环境
丁卯桥唐代银器窖藏位于江苏镇江东南约35公里的丹徒境内,地处老运河一汉道西岸的坡地上,北距丁卯桥300米,西南距沪宁铁路线400米。此窖藏共出土遗物960件,总重量约为55千克,包括有各式银器956件及角质梳4件。器形主要有筒、盒、盆、碟、碗、盘、杯、壶、瓶、熏炉、锅、匙、镯、钗等。绝大多数为首饰,其中钗类器物多达760件,顶端均为简单的半环状,再无其他的附属装饰,造型简单而且相同。
许多器物未用容器盛放而直接埋在土中,因此不少器物缺盖少身而未能成套,说明当时是仓促埋藏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据推测是遭到战争的威胁。
文物赏析
这件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是唐人饮酒时盛放酒令的筹筒。玉烛的座是银龟,龟是四灵之一,古人把龟视为祥瑞之物。以龟负玉烛为造型,是符合古人的思想意识和社会习俗。打开莲花形筒盖,可以看到里面藏有50根酒令筹,呈长方形扇骨状,每根酒筹的上端刻有《论语》的语句和饮酒的规定,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上客五分”,意思即朋友来了,大家都高兴,酒筵上的贵客都喝半杯酒,而主人不用喝酒。还比如“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请人伴十分”,“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等等。酒筹上有3分,5分,7分,10分之说,最多的是40分,3分是小半杯,5分是半杯,7分是大半杯,10分则一满杯。
整体造型可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部是酒筹筒,好似一只燃烧着火焰的金蜡烛。在筒的正面刻有“论语玉烛”四个字。《尔雅·释天》:“四气和谓之玉烛”,“论语玉烛”就是用论语的句子来调和大家喝酒的事理。其装饰风格上,采用满地纹饰,内容及雕刻风格极具传统民族化特点;在艺术造型上,以古代祥瑞之物神龟为座,以龟负玉烛为型,是为适应当时之生活需要而出现的新兴金银工艺精品。整件器物,通体鎏金,造型奇巧,纹饰繁美,富丽堂皇。
文化寓意
《论语》为
儒家经典,“玉烛”二字始见于《尔雅·释天》:“四时和谓之玉烛”此器因此而得名。《论语》是儒家的经典之作,说明了当时儒家思想已深入人心。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以古代祥瑞之物神龟为座,龟象征长寿,是道家的祥瑞之物,反应出唐人的社会风俗和思想观念。
文物价值
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展示出的喝酒和罚酒的内容,不难想像,唐代饮酒行令既秩序井然,又热闹非凡,充满了欢乐与祥和,反映了大唐盛世的繁华。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集儒家、道家思想于一体,为研究唐代的酒文化提供了宝贵资料。
保护措施
2013年,
国家文物局将唐龟负论语玉烛酒筹鎏金银筒列入《第三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