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局,2012年废止的地名。1955年6月22日更名为湖南省石门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6月6日石门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
地名含义
1955年6月22日更名为湖南省石门县供销合作社,1958年6月6日石门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
历史沿革
1961年石门县商业局分为商业一局、商业二局,二局取代石门县供销合作社职权,1962年7月1日石门县商业二局更名为石门县供销合作社,1968年10月23日石门县革命委员会通知撤销石门县供销合作社,由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商业办公室管理供销社工作,1976年2月27日,恢复石门县供销合作社,1983年6月10日更名为石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8年7月1日石门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石门商业集团总公司,取代商业局、供销社全部职能,1990年1月12日中共石门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恢复石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