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3月17日起,自营性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改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
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3月15日,
财政部与央行进行的国库现金管理六个月定期存款招投标,银行踊跃认购,中标利率高达6.23%,甚至超过6.06%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银行不惜花费如此血本拿钱,看起来匪夷所思。
而这背后的商业逻辑并不高深,央行与
银监会双管齐下的货币供应紧缩效应,令资金头寸对于商业银行极为珍贵,尤其对存款增长乏力的中小银行。大银行“有钱无规模”,小银行“有规模无钱”,不同程度的“钱荒”背景下,贷款利率水涨船高、价高先得,早已不是新鲜事,只需小小上浮便可覆盖国库现金存款成本。
据记者了解,2012年1月以来,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均普遍上浮,大型
商业银行一般上浮10%以上,其中上浮10%的一般只针对总行级重点客户、大央企等核心客户;上市股份行公司贷款利率上浮起点一般为20%-30%。“20%只针对极个别的大型企业,一般上浮30%,中小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上浮40%-50%”,某股份行北京分行信贷部门人士表示。而在某些城市,针对抵押物不足的小企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利率可以上浮到60%-70%。
2011年信贷规模管控相对2010年,在决心和执行力度上显然动了“真刀子”。记者从某国有大行一级分行公司金融部一人士获悉,该行日前接到总行下发的通知,要求调整公司贷款定价指引,并严格控制公司贷款定价下浮,“2011年新发生公司贷款原则上不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