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的基础
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包括部分
转账汇款、现金汇款、
取现和
票据等服务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执行。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免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
基本养老金(含
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
ATM)取现手续费。
通知要求,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
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
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
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通知强调,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
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
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