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拟定进口贸易救济措施的部门
主要职能拟订与产业损害调查、贸易救济援助制度相关的部门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进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贸易救济措施有关的部门规章。
主要职能
(二)负责审核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立案审查中有关国内产业损害的内容。
(三)负责进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案件中国内产业损害的调查和裁决;参与拟定以商务部名义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跟踪与评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五)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国际经济发展变化及进口异常情况对国内产业及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工作,定期报送产业损害预警报告,发布产业竞争力动态,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
(六)负责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指导并协调国内有关部门、相关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开展相关的宣传、咨询和培训。
(七)参与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谈判,商签价格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参与与进口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相关的磋商、谈判;负责与产业损害相关的多双边交流与合作。
(八)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局 长:顾春芳
副局长:吴 岩
副局长:马恩中
副局长:王 新
产业损害调查局下设7个处,分别是:综合处、调查一处、调查二处、调查三处、产业分析与预警处、规则处和行业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0 18:1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