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音乐,即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
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见
前苏联《音乐百科词典》1990 年版)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
有些歌曲虽然用通俗唱法演唱,但它的思想性、艺术性较高,这类歌曲不属于商品歌曲。如《大中国》、《众人划浆开大船》、《亚洲雄风》、《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好大一棵树》《青藏高原》等。根据民歌曲调创作的歌曲,如《十五的月亮》、《望星空》、《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春天的故事》以及《祝酒歌》、《太阳岛上》、《金梭和银梭》 等抒情歌曲,也不是商品歌曲。
其实歌曲的类型和唱法没有必然联系,不能认为艺术歌曲只能用美声唱法演唱,民歌只能用民族唱法演唱,流行歌曲只能用流行唱法演唱。首先,三唱法的划分本身就是不甚科学合理的,这一点已被音乐界所公认,没有任何音乐家会认为三唱法的划分是完全科学合理的;其次,唱法有三种(如果加上原生态唱法和童声唱法则有五种),但歌曲的类型远不止艺术歌曲、民歌、流行歌曲三种,还有颂歌、抒情歌曲、进行曲、队列歌曲、军旅歌曲、校园歌曲、讽刺幽默歌曲等多种类型;再次,音乐界无数事实证明,同一首歌可以用不同的唱法演唱。著名歌唱家刘秉义演唱过许多台湾校园歌曲,用的是美声唱法。香港歌星奚秀兰演唱过许多民歌,用的是流行唱法。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比任何一个概念都科学、合理、准确。单从字面上看,“通俗”指易解易懂,“流行”指广为流传,这样看来象《义勇军进行曲》、《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歌曲也可以称为通俗歌曲或流行歌曲。咋一看很荒唐,细想一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这些歌曲都是通俗易懂、流传很广的。但是,这些歌曲是决不能称为商品歌曲的,因为它们决不是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是科学、合理、准确的。
明确了“商品音乐”这一概念,可以解决音乐界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例如“流行音乐能不能进课堂”的问题,事实证明不是一个“不用讨论”的问题。而且这个讨论永远不会结束,也永远不会得到最终结论。原因就是因为“流行音乐”不是一个科学准确的概念。明确了“商品音乐”这一概念后,可以得出结论,“商品音乐” 是决不能进课堂的,而第二段所讲的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歌曲则完全可以进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