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人
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的主体
商标申请人是指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我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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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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