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人民政府是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的一级
国家行政机关,是商水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商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周口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商水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商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级以上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
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