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份制企业试点联审小组批准(新体改[1993]042号),以募集方式设立,股本总额为1000万股;。
199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新体改[1994]014号),增资扩股3000万股;1995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新证委[1995]015号),增资扩股1000万股,增资扩股后的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发字[1997]180号),公司于1997年5月12日至5月19日发行
社会公众股3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1997年6月16日,可流通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8年9月公司实施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股本增至12,800万股;2000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公司字[2000]10号),公司实施配股方案,股本增至14,371.744万股;2000年6月公司实施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股本总额增至22,994.7904万股;2001年4月公司实施配股及转增股本方案,股本总额增至36,791.6646万股。
啤酒花,啤酒花制品(颗粒,浸膏等制品),啤酒大麦,干酪素,香精香料及其他农副产品(棉花除外)的生产、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棉纱棉布、副食品及其他食品、
机电产品、非金属矿产品(以上项目中专营小轿车或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塑料制品、皮革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及装饰装修工程(具体项目以建设部门的资质证书为准)、餐饮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国家外经部核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