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办事大臣
清代官名
喀什噶尔办事大臣,清代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参赞大臣驻喀什噶尔,总理回疆事务。
三十年(1765)参赞大臣移驻乌什,喀什噶尔设办事大臣管理。所属有粮饷同知、侍卫、协领、佐领、骁骑校等官。衙署内有章京、笔帖式等。五十二年(1787)年,参赞大臣由乌什回移,裁办事大臣。道光十一年(1831),参赞大臣移驻叶尔羌,喀什噶尔置领队大臣。咸丰八年(1858)改领队大臣为办事大臣。同治三年(1864)停止简放。光绪十年(1884)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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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4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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