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旅游局
喀什市的政府职能部门
喀什地区旅游局地点位于: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旅游局职能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区级旅游涉外事务经营者的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政策、标准、规划,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制定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旅游工作。
(二)研究制定自治区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新疆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负责自治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治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四)负责全区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工作;负责区内旅游企业派驻境外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区内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工作;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等旅游企业进行相关等级评定。
(五)承担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特种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七)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评先创优工作;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喀什旅游介绍.喀什政府网.2017-08-11
基本介绍.喀什政府网.2017-08-11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21:06
目录
概述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