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嘉兴市嘉善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
嘉善县委办公室、
嘉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善县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善委办[2005]59号),设置嘉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挂嘉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机构职能
(一)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重大事故调查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二)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察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
(七)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主任执业资格考核注册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领导
孟 进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行政、党务全面工作。主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办公室。联系姚庄镇。
张医根 党组副书记
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人事。主持机关支部工作。协助做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制考核,平安嘉善建设,基层安监办机构队伍建设,信息和信访工作。联系罗星街道、大云镇。
陈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管理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分管行业监督科。联系开发区(惠民街道)、干窑镇。
万治明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分管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系西塘镇、陶庄镇。
卫龙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财务,负责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综合监管科。联系魏塘街道。
张贤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纪检、组织宣传、群团组织。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评价与安全咨询行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协会。联系天凝镇。
内设机构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一、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情况,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按照局务会议研究的安全生产监察计划,负责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承办上级移交或批转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的执行工作。
五、对所有被监察单位建立检查及处理情况台帐,做好行政执法的统计工作。
六、对各镇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承担局领导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其他各项工作。
行业监督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重大、重点建设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预评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行业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三同时”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的论证,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综合监管科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负责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报告;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和组织听证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发证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并负责有关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负责本级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科研及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旅游、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渔业、军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项目窗口受理工作。
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会务、财务和车辆等后勤管理;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县长电话交办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协调处理;负责机关党员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