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全市性年度群众活动计划及竞赛计划的落实交由事业单位或体育社团承担。
(三)将机关、厂矿、社区、农村等基层体育健身活动的指导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或体育社团承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从实际出发,研究和制定嘉峪关市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全市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体育工作;对国家公布的新兴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二)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推广体育科技成果。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全国性体育竞赛。
(四)研究和平衡全市业余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业余训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五)加强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拟定发展规划,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
(六)开展省际和地区间的体育合作、交流。
(七)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八)管理直属单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体育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局工作部署,年度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文件;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纪检、公文处理、保密、信息、文档、财务、会议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本系统基建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系统体育产业开发工作,指导和管理市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局机关后勤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群众体育和体育竞赛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体育工作;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办法;负责全市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管理;负责全市体育行政执法、管理全市体育市场;指导和管理市体校、市全民健身中心、市竞赛管理中心及市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和行业体协的业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纪检组长1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现任领导
嘉峪关市体育局局长:陈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