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四三”会议),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代表在承德举行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
会议背景
内蒙古自17世纪以来就出现了东西部不统一的局面,几百年来蒙古族民众一直渴望统一。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面临着复杂的政治形势。
事件经过
1945年11月26日,绥蒙省政府在张家口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1946年3月,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各派出代表7人,在热河省承德举行自治运动统一会议。联合会代表为乌兰夫、刘春、克力更、包彦、田户、乌力吉那仁、庆格勒图;东蒙自治政府代表为博彦满都、哈丰阿、特木尔巴根、包玉昆、白云航、义达嘎苏隆、喀萨巴特尔。经过预备会议后,与4月3日举行正式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明确了内蒙古自治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帮助下实行平等自治;联合会为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构,同时成立东蒙总分会,领导东蒙的工作;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的武装力量。会议还确定了联合会的机构设置、领导人以及近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史称“四三”会议。
1946年3月30日至4月2日,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以会谈的方式总共召开5次预备会议。
1946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在预备会议的铺垫下正式召开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乌兰夫主持会议并致辞。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主席博彦满都在会上讲了话。会议通过了在乌兰夫主持下起草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该《决议》明确规定:“内蒙古民族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中共领导帮助下才能得到解放。”“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领导机关”“东蒙古自治政府……施行解散”“联合会统一领导内蒙古武装”“扩大原联合会机构为八部一处……执委由25人增选至63人”。这样,就完成了双方在政权、政党、军事、思想、阶级关系等各方面的整合。
会议内容
会议讨论了“关于现阶段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向、路线、政策等问题”。双方代表一致认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的统一是蒙古族人民的普遍愿望,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赞同自治运动的统一。但是,在自治运动的方向、道路和领导权等重大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的代表仍不愿放弃最终实行内蒙古“独立自治”的主张,提出自治运动统一于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并由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领导。以乌兰夫为首的联合会代表明确反对这种主张,旗帜鲜明的坚持平等自治,即区域自治的方针。联合会的代表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耐心、诚恳的劝导和严肃、坦率的批驳,最终使双方在关系到内蒙古自治运动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统一了认识,在行政管理、行政设置、人事安排以及与各解放区的关系等具体问题上也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正式召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主要决议
一、内蒙古民族运动的方针是平等自治,不是独立自治,并且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帮助下才能得到解放。在目前的形势下以内蒙自治运动联合会为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关,东西各盟旗均组织其分会、支会,实现其纲领。应建立各盟旗民选政府,分别接受各解放区民主政府领导及帮助。
二、东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时曾电明内蒙自治运动有统一机构后即撤废,现东西蒙已统,于联合会,决定东蒙代表回去就召开代表会议施行解散,今后在东蒙设联合会总分会领导工作。
三、蒙汉杂居区实行蒙汉分治,盟管旗,专署管县,蒙人优势区或深入蒙人区之汉人区实行民主自治,受民主盟政府领导,盟旗政府按具体情形应由汉人委员。“九一八”以前未设县之地不再设县,设治局废除,不改设县。深入蒙地之汉县,八路军得在该地发动群众,改造政权,维持治安,以防特务活动。
四、联合会统一领导蒙古军队武装,并处理关于内蒙古建军、整编、训练、人事等问题。鉴于目前的形势条件,规定各蒙古军队应分别地域,属八路军各军区领导指挥。一切内蒙古军队必须使之真正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民主自治的人民武装
五、扩大原联合会机构为八部一处:组织部、宣传部、总务部、经济建设部、文化教育部、军事部、妇女部、青年部及秘书处执委由25人增至63人,候补执委由2人增选至12人,并由执委中推选常委26人: 云泽(乌兰)、奎、克力更、乌兰、田户、乌力吉包崇新、胡尔沁毕力格、包彦、索德那木扎木绰、关起义、刘春、乌力吉敖其尔、李森、白云航、博彦满都、玛尼巴达喇、特木尔那仁、巴根、阿思根、桑杰扎布、哈丰阿、义达嘎苏隆、萨嘎拉扎布、朋斯克、宝音扎布、旺丹。
云泽为执委会兼常委会主席,博彦满都为副主席,组织部长奎璧,副部长朋斯克:宣传部长哈丰阿,副部长勇夫,文化教育部长包意,副部长桑杰扎布,军事部长云泽,副部长阿思根、田户,经济建设部长特木尔巴根,好女部长乌兰:总务部长玛尼巴次喇,副部长克力更:秘书处长刘景平,副处长乌力吉那仁、义达嘎苏隆: 青年部长特木尔巴根,副部长宝音扎布、索德那木扎木绰,秘书长刘春,副秘书长哈主阿。
在联合会下设东蒙总分会,领导东4盟(哲里木、兴安、纳文慕仁、呼伦贝尔盟)工作。
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4盟受联合会直接领导,西蒙总分会领导了西3盟(乌兰察布、巴彦塔拉、伊克昭等)及宁夏蒙古之工作
六、各解放区国大代表,应注意蒙古代表问题,并争取选举民族代表,补国民党既指定之蒙古代表中已死或投敌,罪大者的名额。
七、各解放区政府、各军区帮助解决救济蒙民、培养干部、军队训练,给养及机关经费,服装等问题。西满多派干部参加王爷庙蒙古工作
八、目前联合会之中心工作为大量放手以发动群众参加民主自治运动,发展会员建立分、支会,改选政权,预防特务破坏活动,给国民党反动派与一切反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行动以打击
九、以赤峰为内蒙古临时中心区域地,联合会建此,并在林东准备。
事件结果
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确定内蒙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统一的民族自治方针,自治运动是平等自治,而不是“独立自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为自治运动统一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内蒙古武装部队。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政治上长期分裂的状况,形成了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统一力量。
历史意义
“四三”会议解决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民族解放斗争的根本问题,明确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正确道路和具体办法,对内蒙古革命的胜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四三”会议是内蒙古近代历史上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内蒙古自治运动统一会议主要决议》的形成,结束了自清代以来内蒙古东西部地区长期分裂、隔绝的状态,实现了蒙古族以及内蒙古各民族革命力量的统一和团结,为组织,动员内蒙古各族军民迎击国民党的军事进攻进行了必要而适时的准备,同时也为内蒙古自治运动和革命斗争的全面、深入发展,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会议从理论上、思想上解决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向、道路问题,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针、政策,在正确处理蒙、汉民族的关系问题上,会议制定了一系列重要原则,有效地解决了部分地区在行政管理、群众利益等方面一度出现的矛盾,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具有深远的意义。以“四二”会议为标志,内蒙古地区的革命斗争和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