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事件
台湾政治事件
1949年3月,两位台湾大学与台湾师范学院(台湾师大前身)的学生因被认为“违反交通规则”遭警方逮捕,由此引发学生集体抗议,导致军警于4月6日进入校园镇压,计有七位学生被枪毙、五十多位学生被取消学籍,从此,台湾校园进入长达四十年的白色恐怖时期。此一事件就是一般所说的“四六事件”或“四六惨案”。
事件经过
1949年3月26日,一名师院学生用单车载一名台大学生,因违反交通规则遭警察野蛮殴打并留置警局。群情激愤的学生包围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并提出三点要求:局长出面赔礼道歉、处分打人的警察并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次日,两校大学生再次举行示威游行并包围台北市警察总局,沿路高唱歌曲《你是灯塔》、《跌倒算什么》,并且高呼口号:“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引发蒋介石政府的注意。3月29日,校园举办营火晚会,高唱歌曲,消息传到时任台湾省政府主席陈诚耳中,陈诚便决定镇压学生运动。
1949年4月6日凌晨,大批军警便包围两所大学宿舍展开逮捕行动,最后逮捕300多名学生,制造了震惊岛内外的“四六”事件。其中,台师院第一宿舍楼200多名同学发觉被围,合力抵抗,终因寡不敌众,血洒校园,全体被捕。
事件平反
52年以后(2001年1月),四六事件获得正式平反,台湾地区教育主管部门代表台湾当局召开记者会,公开对当年受害的学生表示歉意,台湾地区行政主管机构核定将把四六事件纳入《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适用范围,四六事件受害者可在两年内申请补偿。
参考资料
同窗情 强国梦——访台湾“四六”事件亲历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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