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来自拉丁语,“破碎”)代表整体的一部分,或更一般地,任何数量相等的部分。 当在日常英语中说话时,分数描述了一定大小的部分,例如半数,八分之五,四分之三。 分子和分母也用于不常见的分数,包括复合分数,复数分数和混合数字。
最早的分数是整数倒数:代表二分之一的古代符号,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等等。埃及人使用埃及分数c。 1000 bc。大约4000年前,埃及人用分数略有不同的方法分开。他们使用
最小公倍数与单位分数。他们的方法给出了与现代方法相同的答案。埃及人对于Akhmim木片和二代数学纸莎草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表示法。
希腊人使用单位分数和(后)持续分数。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c。530 bc)的追随者发现,两个平方根不能表示为整数的一部分。 (通常这可能是错误的归因于Metapontum的Hippasus,据说他已被处决以揭示这一事实)。在印度的150名印度人中,耆那教数学家写了“Sthananga Sutra”,其中包含数字理论,算术学操作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