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成立,原名为四川省青川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管理所,1986年批准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92年更为现名,为副县(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保护区发展计划、规划,负责保护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监督、检查;保护和管理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反偷盗猎、监测巡护、社区共管等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行使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管理保护区内森林水利、渔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等工作;负责科教宣传、环境教育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国际、国内合作项目、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储备和实施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林地管理宣传牌、警示牌、界标等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对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景区旅游规划的制定,景区旅游景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负责项目争取、招商引资、宣传营销等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景区内旅游经营活动;负责景区的游人安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工作;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建立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体系,负责境内野生动物危害防范工作。
现任领导
处长:王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