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包括:1、代表学校持有全部科技企业中学校所占的股权;2、负责新办科技企业的审批;3、负责经营和管理科技企业中学校所属的
经营性国有资产,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是科产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由学校有关党政领导同志组成,对科产集团行使股东权利。
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秉承 “严谨、勤奋、求是、创新”的百年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企业理念,按照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依托四川大学教育、科研和人才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通过项目转让、成果入股、技术合作、股权经营等多种形式,积极致力于推动四川大学科技产业的发展。
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和参股的企业涉及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新材料、
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高技术服务业、文化产品运营、物业管理等多个产业领域以及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