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是由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和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共同设立的,其申报制度旨在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有效评价,在青年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建立正确的导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人才,为祖国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认证对象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认证范围为:四川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条例规定的,均可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经获得认证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申请。
申请资格
认证基准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总评优良,身心健康,无处分记录。
认证条件
(一)曾获校级三好、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学生干部等)一次及以上,或曾获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曾获“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习生,或曾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习并毕业。
(二)获国家英语三级证书(专科生)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本科生)或国家大学
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研究生)或获计算机二级证书或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校级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其他类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题。
(四)取得非本专业的国家级证书(不包括英语、计算机和
机动车驾驶证)。
(五)取得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学习并顺利毕业。
(六)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组织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含副职)职务。
(七)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受校级及以上表彰。
(八)文体活动中,个人获市(州)级三等及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励;或获团体市(州)级一等奖励。
(九)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孝亲敬老等)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被校级及以上单位部门选树为典型并广泛宣传推广,或在抗震救灾、脱贫攻坚中受县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
(十)获“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十一)获团省委历年主办的省级比赛或省教育厅历年公布的“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中所列竞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
(十二)自主创新创业注册成立公司并存续一年以上,或在自主创新创业过程中获得专利(若所获专利为多人共有专利,申请者需排名第一)。
(十三)在其它方面(一至十二项所列事项之外)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表彰的,请单列申请,附有关证明材料,最多可算两项计入。
认证办法
“综合素质A级证书”每年认证一次。授予符合本认证条例第五条之认证基准,同时在第六条所列认证项目中满足5项(含5项)以上的大学专科生、满足6项(含6项)以上的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
认证机构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组织机构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委员会和四川省学生联合会负责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制度实施中的领导、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是认证活动的最高机构,具有最终裁决权。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负责该校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A级证书”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
认证流程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的基本程序是:本人将申请材料通过 四川共青团
微信公众平台提交,学校党、团、学组织通过网页后台进行学校初审确认,团省委、省学联通过网页投投票进行终审确定。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推选出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候选人名单后,应立即通报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有关组织,在校内公布并保留一定时间的公示期。若收到投诉,应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资格或条件者,应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通报有关单位和团省委。
注意事项
1.所得奖项及经历须是大学期间获得;
2.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第十项中有不同类别的突出事迹或奖励的,最多可算两项计入;
4.本认证标准解释权属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