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隶属于四川省,设13个内设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全省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机构位置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省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省
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草案;研究确定
全省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可持续发展综合
实验区和全省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大科技攻关、
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负责科技创新工程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科技外事经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协同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五)组织指导全省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工作;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省级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定工作。
(六)研究制订
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计划;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奖励、保密和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科研机构的布局与发展方向;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科研
机构改革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
科学技术普及,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负责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科技宣传工作;指导联系
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
(七)研究科技人才
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组织协调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遴选工作;指导全省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我省与国际间和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台湾地区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及创新工作;负责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
(九)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推动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十)指导、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地、州及中央在川单位的科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各地领导班子抓第一生产力的
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厅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指导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财务、档案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拟订贯彻实施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的意见;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科技工作重大问题调研和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负责协调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工作。
(三)发展计划处(重大专项办公室)。
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科技支撑、重点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组织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承担四川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和科技评估、科技统计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编制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担厅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五)基础研究处。
拟订基础研究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省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和中央在川单位与地方的科技合作。
(六)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拟订
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相关技术服务的体系建设;负责组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目录申报推荐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建设;承担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农村科技处。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市、县工作;指导
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技处。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及人口、医药卫生、资源、环境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有关工作;承担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协调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九)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承办有关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相关单位和市(州)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科技援外与国际科技援助相关工作;承办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相关工作和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
(十)科技成果处。
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大中型技术交易活动;负责科技奖励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和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十一)科技宣传与普及处。
拟订全省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及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承担四川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工作。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科技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现任领导
四川省科技厅厅长:吴群刚
科技队伍
(一)人员全省企、事业单位共有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156.7万人,居全国第7位。
按职称分布
分 类 万 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1)高级职称: 5.81 5.51
(2)中级职称: 36.59 34.71
(3)初级职称及未评聘的 62.99 59.782
按行业分布
分类 万 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1)教学人员: 64.56 41.2
(2)工程技术: 42.62 27.2
(3)卫生技术: 18.33 11.7
(4)农业技术: 4.07 2.6
(5)科学研究: 5.95 3.8
(6)其它人员: 21.15 13.5
其中在川两院院士57人(59人次,其中双院士2人),主要集中在
成都(29人)、
绵阳(26人)两地。
机构
1、独立科研机构:
(1)中央在川科研机构:48个(其中转制院所17个)
(2)省属科研机构:71个(其中转制院所14个)
(3)市地州属科研机构:102个(其中转制院所6个)
(4)县属科研机构:40个2、
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8个,其升级重点实验室8个。
大中型企业科技机构
全省909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设立技术开发机构351个。
各类中心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35个,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个。
(2)
生产力促进中心:全省132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21个,县级110个。
民营科技机构
594家,其中
成都诚科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四川省科技厅的创新基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果鉴定等
省在基础数学、高分子化学、皮革、核工业技术、航天航空技术、口腔医学、地质矿产、电子信息、农畜育种、生物医学、新材料等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水平。
科技经费
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由财政预算按年度统筹安排。2004年省应用研发资金投入6.5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例为0.73%;省本级应用研发资金投入为1.00亿元,占省级财政支出的0.65%,其中省科技厅管理0.88亿元,其它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等部门管理。
科学事业费:指财政预算拨款,用于科技事业发展的经费,包括自然科学事业费、科协事业费、社会科学事业费。2004年全省省级科学事业费2.15亿元,由科技厅、农科院、国防科工委、社科院分别管理,其中省科技厅管理的省级科技机构科学事业费总量7143万元。
科技计划
省级科技计划1、科技攻关计划(该计划始于1981年)。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
指令性计划,其宗旨是通过攻关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中长期重大科学技术问题,促进传统产业的现代化和产业结构的优化;支持发展高科技并使其产业化;不断提高我省经济素质和人民生活质量;增强我省科学技术实力。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该计划始于1984年)。根据我省实际设立的指令性计划,其宗旨是建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
四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具有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着眼于科技发展的长远储备和高级人才的培养。
软科学研究计划(该计划始于1984年)。以决策科学化服务为目的,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选择方案的指令性科技计划。
火炬计划(该计划始于1986年)。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性计划,其宗旨是促进高科技成果商品化,高科技商品产业化和高科技产业国际化。
星火计划(该计划始于1986年)。是指导性科技开发计划,其宗旨是把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引向农村,引导亿万农民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镇企业科技进步,提高农村
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该计划始于1988年)。是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新产品,推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加强对产品开发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而制订的专项科技计划。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是一项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性计划。其宗旨是努力为科技成果向生产转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推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动员科技力量,在农村、工矿企业中组织大范围、大面积实施,形成规模效益,促进科技于经济紧密结合,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技术水平,特别是传统技术水平的提高。
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
(该计划始于1994年)。是为培养和造就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为推动四川省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和科技进步培养后备人才和创新团队。
国家级科技计划
科技攻关计划(同省级)
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加强原始性创新,在更深的层面和更广泛的领域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以提高我国
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为国家未来发展提供科学支撑。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农业、能源、信息等领域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部署相关的、重要的、探索性强的前沿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高科学素质、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能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任务的科学研究基地,并形成若干跨学科的综合科学研究中心。
星火计划(同省级)
火炬计划(同省级)
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同省级)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同省级)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该项目始于1999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该项目始于2001年):旨在增加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源配置,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挖掘农业科技的潜力,真正发挥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通过该项目实施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增强农业的竞争力。
获国家级科技计划支持情况2005年我省有300个科技项目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共争取年度科技经费2.23亿元。
科技成果
(2004年度)
(一)科技成果: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登记)531项
(二)专利:我省受理申请专利7260项,获专利4430项。
(三)论文:我省发表科技论文39017篇。
科技奖励
(2005年度)
(一)获省级科技奖励情况。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此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5名。1999年首届评选出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3名:
周开达、
李伯刚、
冯孝庭。
2001年评选出第二届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2名:
沈志云、
荣廷昭。
2003年评选出第三届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3名:
徐僖、
郑家奎、
黄润秋。
2005年评选出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1 名:
黎汉云。
四川省科技进步奖
2005年共评出省科技进步奖219项其中特等奖空缺,一等奖17项,二等奖50 项,三等奖152项。
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2005年获国家科技奖励共26项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空缺,
国家自然科学奖 二等奖1项,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
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18项。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9日,四川省科技厅获评四川省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先进省直部门。
2021年12月23日,四川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入选四川省“十三五”节能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