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立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设立的一个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监督检查处3个正处级机构。
(一)综合协调处。组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任务,负责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服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地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拟定食品安全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参与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制度建设、公文运转、机要、会务、保密、值班、档案、信访、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党群、纪检监察、劳资、财务和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讲话、报告等文稿,编发信息简报;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
(二)应急管理处。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地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负责统一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归口管理和发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舆情监测、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风险交流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及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指导食品安全行业协会,推动食品安全行业自律;指导全省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承担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处。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督促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和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各级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2名(含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连人带编划转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正厅级)、副主任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