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境内省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四川盆地北缘,行政区划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剑阁县和绵阳市梓潼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04ˊ~105°49ˊ、北纬31°31ˊ~32°20ˊ之间。2002年3月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以古柏及其生存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
历史沿革
根据有关历史资料记载,历史上曾有较大规模的整治驿道交通和培育、补植、移栽行道柏的有以下8次:
1、公元前221—210年,秦始皇修宫殿,大伐蜀中之木,“蜀山兀,阿房出”,百姓怨声载道,秦始皇为平息民怨,诏令蜀中百姓,道旁植树以补其损,故称“皇柏”。
2、东汉后期,三国鼎立,蜀将张飞镇守巴西(今阆中),军政羽书繁多,为了不误羽书传递,张飞在任太守期间(公元214—221年)率领军士建修驿道、补植柏树,故称“张飞柏”。
3、东晋时期(公元317—322年),剑阁县人民曾在驿道两旁补植松柏(风脉树),尚书郎郭璞为此写了《种松记》刻于石碑,故称“晋柏”。
4、唐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唐玄宗幸蜀诏令蜀中百姓,蜀道两旁植树。
5、宋仁宗天圣三年(公元1025年)诏令“入蜀道路,自凤州至利州,剑门驿道,委县令佐提举沿官道两旁,栽植地土所宜林木”。
6、宋宁宗庆元年间(公元1195—1200年),武功县(今剑阁县武连镇),县令何琰,在此治路种松,并于庆元丁已年公元1197年刻碑记文,名曰:种松碑。
7、元朝元世祖忽必烈诏令地方官开凿驿道,补植柏树。
8、明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剑州知州李璧倡导以石砌路、两旁植树10万株,人称“李公柏”。
为切实保护驿道古柏,建国后至1998年,剑阁县林业部门曾对驿道两旁古柏2千余株扎砌条石保坎垒土,连年防治病虫,并进行过五次清点,两次编号挂牌,两次测定年龄,两次估测材积。为考证驿道古柏形成历史,为县人大、政府决策古柏保护措施,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2002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2]50号文)批准成立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
2011年10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调整后,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7155公顷,其中核心区278公顷,缓冲区476公顷,实验区26401公顷。其范围包括:古驿道北线昭化古城至大朝乡高庙村界碑梁沿线左右各500米范围;古驿道北线剑阁段、西线剑阁普安镇至梓潼县境段、南线剑阁普安镇至剑阁县涂山乡厚子铺段两侧各400米范围以及剑门关林场等国有林地;古驿道西线梓潼境内东至建兴、马鸣乡,南至观义、东石、文昌乡(镇),西至宏仁、三泉乡,北至小垭乡、许州镇的范围。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04′—105°49′、北纬31°31′—32°20′之间。
2013年8月,四川省林业厅(川府函[2013]845号文)批复保护区总面积27155公顷,其中昭化区境内面积为4000.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4.7%;剑阁县境内面积15772.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8.1%;梓潼县境内面积7383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7.2%。
地理环境
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四川盆地北缘,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04ˊ~105°49ˊ、北纬31°31ˊ~32°20ˊ之间。
区域范围
2011年10月21日,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调整后,保护区面积为27155公顷,其中核心区278公顷,缓冲区476公顷,实验区26401公顷。其范围包括:古驿道北线昭化古城至大朝乡高庙村界碑梁沿线左右各500米范围;古驿道北线剑阁段、西线剑阁普安镇至梓潼县境段、南线剑阁普安镇至剑阁县涂山乡厚子铺段两侧各400米范围以及剑门关林场等国有林地;古驿道西线梓潼境内东至建兴、马鸣乡,南至观义、东石、文昌乡(镇),西至宏仁、三泉乡,北至小垭乡、许州镇的范围。
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区划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剑阁县和绵阳市梓潼县。2013年8月由四川省林业厅批复保护区总面积27155公顷(川府函[2013]845号文),其中昭化区境内面积为4000.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4.7%;剑阁县境内面积15772.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58.1%;梓潼县境内面积7383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27.2%。
保护目标
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古柏及其生存环境为主要保护对象。
管理措施
截至2013年,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实施濒临死亡古柏的抢救性保护项目,重点针对剑门关移民安置点砌石垒土对古柏生长造成的影响,改善古柏的基本生存环境;开展翠云廊基础信息核查,全面掌握保护区的现状和完善基础信息资料;将自然保护区管护职能和工作人员划归所在乡镇林业工作站,整合管护力量,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自然区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启动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社区现代化建设,在抓好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对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完成勘边定界,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了古柏管护责任;拟定了《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实现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
截至2014年5月,剑阁县成立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全县古柏进行保护。“三百里程十万树”的翠云廊现存古柏7920株,国有零星古柏3200株。对古柏进行了砌石垒土、安装避雷针和实行挂牌保护措施,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古柏病虫害防治。
2014年8月,剑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分总则、保护管理、保护利用、保障措施、责任追究、附则共六章三十二条,明确了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范围、保护机构、保护措施、奖惩机制。保护区实行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制,由林业部门及其专门机构代县人民政府主管。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对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实施行政管理,负责解决有关行政事务。
开发利用
翠云廊景点位于剑门关镇青树村与汉阳镇交界处的大柏树弯,是古蜀道的一段,也是以险著称的剑门蜀道的一段。翠云廊古称剑州路柏,民间又称“皇柏”, 以翠云廊风景区、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剑门关风景区为主体部分建成了剑门关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2 09:1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