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的组织部门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是由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日批复同意设立。2018年7月12日正式挂牌。
机构设立
2018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
批复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下称“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下称“四川自贸区法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管辖直管区范围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以及自贸区直管区区块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等民商事案件。
挂牌时间
2018年7月12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挂牌仪式在成都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出席挂牌仪式并讲话。
参考资料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澎湃新闻.
最高法同意四川设立天府新区、自贸区法院,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澎湃新闻.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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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立
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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