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平市境内政府工作部门
四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四平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负责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组织军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度经济日常运行;拟定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中央、省和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承担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抵免税审核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相关的政策,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立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机制,监测电煤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据法律法规承担节能监察执法职责。
(七)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指导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贯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工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负责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八)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黄金行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中小企业有关融资服务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省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布置安排机关事务性工作;对全局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督查、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牵头负责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人才管理工作。
(三)综合科。综合、调研、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局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方面信息;组织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全市城区集体经济发展。
(四)规划投资科。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拟定产业转型升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了解掌握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措施;起草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运行情况的阶段性分析报告;负责经济运行综合调度、信息收集和整理发布工作;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要素保障工作;承担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工业运行的调研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减负工作;提出改善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银企对接工作。
(六)产业一科。承担全市机械行业、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行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行业各项经济指标的调研、分析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产业二科。承担全市农产品及食品加工行业、轻工行业和纺织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行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行业各项经济指标的调研、分析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产业三科(禁化武办公室)。承担全市医药行业、石油化工行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原材料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审查并实施管理;参与指导行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负责行业各项经济指标的调研、分析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黄金行业指导及日常管理职责。
(九)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宣传贯彻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梳理和牵头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负责软环境建设。
(十)信息化科(无线电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和数字化建设,负责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本行业信息安全;指导软件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和产教融合工作;根据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开发、利用和管理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授权,处理涉外无线电相关事宜;协调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十一)资源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节能节水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热力、供水、天然气等资源要素行业的管理调度工作;依法对全市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节能检查。
(十二)科技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进步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技术创新政策,推动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全民创新创业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就业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促进管理创新;协调指导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研究提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办法;负责工业企业人才培养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民营经济科。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宣传贯彻执行;负责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分析和调度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入规升级;负责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服务。
(十四)安全科(交通运输科)。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负责多种运输方式运行中的组织协调;协调处理全市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负责外贸货物运输协调工作。
(十五)基层工作科(信访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信访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做好系统内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企业职教幼教待遇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协调指导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准扶贫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宣传教育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刘宝栋
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5 09:1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