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也是一家老银行。创设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8月。由宁波人袁鎏、周晋镳、陈薰、
虞洽卿等人所发起。总行设在上海,在南京、汉口、宁波等地设立分行。
最初资本额为上海规银150万两,实收75万两。开办后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于宣统三年(1911年)4月进行改组,邀请时任浙江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孙衡甫担任总经理。孙接任后,先从内部整顿入手,健全组织,继而大力开展业务,情况逐渐好转,不但抵偿了积亏,而且已有盈余。民国20年(1931年)5月董事会改选,一致推举孙衡甫为董事长兼总经理。营业范围,除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外,另设储蓄部,办有四明储蓄会,用零存整付、整存零付、整存整付、存本付息、学费储蓄、婚嫁储金、发行礼券等方式吸收储蓄。30年代初该行已拥有存款总额4000余万元,成为上海较大的商业储蓄银行之一。资金运用,侧重于投资房地产。除建造营业用房屋外,还兴建了大批里弄房屋,就上海一地而言,最多时曾达1200幢左右。该行创办之初,就获得清政府核准,享有钞票发行权,民国后仍特许继续发行,最高时发行额达1900余万元,但由于发行过量,准备不足,民国24年6月曾发生挤兑风潮,是年11月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该行发行权被取消,当时积欠发行准备金数字很大,无力支撑,官僚资本就乘虚而入,由国民政府财政部用公债充作资本,加入官股3662500元,将旧有商股股本以一五折减值为337500元,合成资本总额400万元,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孙衡甫退出,由财政部指派吴启鼎(税务署署长)为董事长,李嘉隆(中央银行南京分行经理)为总经理。从此,该行即受国民党政权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