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古代中国政府对平民职业的基本分工,指
士(学者)、
农、
工、
商,但其次序历代有所不同。但是由于大型商贾比较富有,普通秀才往往贫困。民间的实际身份高低往往由权利与钱财的多少决定,而不是身份。
《
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按「士商工农」划分:「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夫甲,非人 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但有论者认为这个次序并无隐含社会高低之义。《荀子·王制篇》亦有「农士工商」的排列。
受
儒家文化影响,越南、朝鲜、日本、琉球等汉字文化圈国家,皆在不同程度上沿袭了中国的“士农工商”四民的划分。
其中,良民按身份高低分为两班、中人、常民、白丁四等,各等级之间严禁通婚。如根据儒家嫡庶论黄真伊的父亲属于朝鲜传统身分制度中最高的“两班”阶级,而她的母亲是侧室,庶出的黄真伊因此身分低微,邻居青年若属两班,那就是男尊女卑。也有说因为其母是贱民,根据“从母法”而走上妓女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