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储蓄会
金融组织
四行储蓄会(Sihang Chuxuhui),是由“北四行”设立的,用以办理储蓄、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金融组织。它是中国近代金融史上华资银行的首创,也是这一时期金融界一个不可多得的合作典范。
历史背景
在四行储蓄会成立之前,中国境内,比较著名的以储蓄会命名的金融机构共有两家:其中一家为万国储蓄会,成立于1911年,为法国人所创办,在上海法国领事馆注册。另一家为中法储蓄会,创办于1918年,原为中法合资,在天津法国领署注册及中国政府备案。1926年改组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但这两家储蓄会均为有奖储蓄会,此外,还有1920年成立的由西班牙人创立的“东方储蓄会”和1923年由葡萄牙人设立的远东储蓄会等,但它们与后来成立四行储蓄会等机构组织有本质上的差别。
1922年7月,大陆银行加入了盐业、金城和中南银行为厚集资力而创立的四行联合营业事务所,根据联合经营业事务所的有关约定,首先创立四行准备库,同时着手进行共同设立储蓄处的准备。此时金城银行总处的稽核长吴延清在探悉东北地方办了储蓄会,很有成绩以后,便建议四行亦可办理储蓄组织,以便吸收社会闭散资金,壮大四行力量。时为四行联合联合营业事务所主任和四行准备库总库主任的盐业银行总理吴鼎昌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认为应该积极推进此事。
历史沿革
1923年1月24日,盐业、金城、中南和大陆四银行代表会议于北京召开,决定在联合营业事务所之下,设立四行储蓄会。由盐业、金城、中南和大陆银行每家各投资25万元银元,共计100万元银元(以下“元”均指银元)作为储蓄会专门办理储蓄业务的“基本储金”。为了科学管理,严格制度,又议定了《四行储会规约》、《四行储蓄会章程》、《四行储蓄会办事章程》、《四行储蓄会放款限制章程》、《四行储蓄会执行委员会章程》及《四行储蓄会监察委员会章程》等6个重要文件。并组织由金城银行总理周作民、中南银行总理胡笔江、大陆银行总理谈荔孙和盐业银行总理吴鼎昌为委员的执行委员会,“公推吴鼎昌为主任,综理本会一切事务。”会议同时决定,将总会事务所(即总管理处)设于联合营业事务所内,分设储蓄会于上海汉口路3号,天津法租界21号路63号及汉口俄租界玛琳街45号三处,并于同年6月1日同时成立。
1923年6月,上海四行储蓄会正式开幕,新开张的四行储蓄会以“保本保息,期短利厚,又分红利,营业独立,会计公开”为号召,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
1932年,又耗资82万元,在苏州河边上的光复路21号自建仓库,以堆放银行客户的抵押品和货物等。1933年1月开业,这便是日后闻名遐迩的四行仓库
民国22年(1933年)前后,四行储蓄会在上海派克路(今黄河路)买进地产,耗资500万元,建筑24层大楼,当时被称为远东第一大厦,定名为国际饭店。
1934年,四行储蓄会总部迁入国际饭店营业。
1948年8月,与四行信托部改组为联合银行(联合商业储蓄信托银行)。
1951年9月,与盐业、金城、中南、大陆等银行组成联合总管理处,实行公私合营。
1952年12月,参加金融业全行业公私合营。
经营情况
至1937年底,四行储蓄会不仅提高了它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取得了不蜚的成绩。截至1937年8月13日为止,共吸纳个人储户5549人,其中1-50元的储户有2343人,51-100元的612人,101-500元的1401人,501-2000元的1022人,2001-5000元的113人,5000元以上的58人。还有其他各类储户1273户。截至1937年底,是年共计收取各类取储蓄存款7198万元,而在历年统计中尤以1934年为最高,是年共收取各类储蓄存款达9056万元。如果以1923年收取的各类储蓄存款436.262元,为指数100的话,则到1934年,存款指数以为20758.2,增长了足有207倍。同期的定期抵押放款也稳步增长、至1937年底、共达3283.1万元,其中尤以1936年的3513.7万元为最高。而购入公债数额则以1934年为最高,达到2792.3万元。
投资
1930年,四行储蓄会开始向房地产大举进军。是年5月,四行储蓄会以45万两白银的代价,购进位于上海市中心跑马厅对面的派克路(今黄河路)上二亩七分多的一块地皮,准备建造楼房,并将设在外滩的四行储蓄会总管理处搬过来。这是历年来四行储蓄会数额最大的一笔地产投资。
四行大厦自1931年5月动工至1934年8月完工,历时三年零四个月,耗资(包括地价)420万元。四行大夏地面22层、地下2层,共24层,高83.6米。四行储蓄会原意只造大厦,建成后除自用房外全部出租,并在国内外登过启事,招人承办,只因为所有人都担心,承租这样一座大厦开设大饭店,本钱大而收益有限,实在亏不起。四行储蓄会既找不到承租的,最后只好决定自己办。遂于1933年3月决定创办国际大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并集资80万元。因而后来四行大厦便改称国际饭店大厦了。
储蓄
四行储蓄会吸引存款数额大幅攀升。1923年开办当年仅有存款436.262元、至1927年已达17,147,374元,若以1923年的存款指数为100的话,到1927年,短短五年,存款指数已为3,930.5,几乎扩大40倍。
贷款
1924年,四行储蓄会即“由沪会与四行订立合同”,借与每行25万元,(合共100万元)、时间为两年,“周息一分,每半年付息一次。”条件是“四行以整理案内各种公债为抵押,照市面上价七折为抵押标准。”
1926年,四行储蓄会又向金城银行放款50万元,为期两年,到期后又续转两年。按照《四行储蓄会办事章程》第六条“遇有运用储金时亦由四行平均分提其存款”的规定,那么其他三行也各得50万元贷款,总数即为200万元。同样贷款时间为4年。
1927年5月,四行储蓄会向四行放款400万元,也是以公债作抵。同年11月11日,金城银行又向四行储蓄会贷款100万元,则这一年四行储蓄会总共向四行放款800万元。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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