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产生的错误认识。事实错误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2) 行为人主观预想的因果关系与客观实际发生的因果关系不一致。因果关系错误的刑事责任比较复杂,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其一,行为人对因果关系的内容发生错误认识。例如,行为人意图伤害而造成死亡,或者意图杀害而造成伤害。前者的实际结果大于犯罪故意的内容,因此行为人应负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后者的实际结果小于犯罪故意的内容,行为人应负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
主要特征
其二,行为人对因果关系发展的进程发生错误认识。例如,行为人将被害人推入荒野外的枯井,意图饿死被害人,但是被害人头部撞到井底石头上,休克而死。行为人应负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其三,行为人对因果之间的联系发生错误认识。例如,行为人欲杀某甲,用刀将某甲砍伤后离去,某甲被救至医院被仇人医生某乙手术时杀死,行为人误认为某甲是被自己杀死。行为人将其他原因造成的结果误认为是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行为人对该结果不负责任,因此,上述案件中的行为人应负杀人罪未遂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