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国债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人民币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
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需注意的是,这里的国债一般指
凭证式国债(一般贷款银行只接受本银行承销的1999年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也有银行对国债的时间要求比较宽松),不过也有银行(如交通银行)办理
记账式国债的质押贷款。
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或国债的到期日;国债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一般为 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
债券质押价值的90%;
贷款利率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银行也会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对贷款利率有所调整,贷款利率的下限是
基准利率的0.85~0.9倍,上限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