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即国家军用标准,简称
国军标,英文名称为GJB,是一种标准类型。
作为装备科研、生产、使用和其他军事活动的共同依据。制定军用标准是军用标准化的基础。按颁布权限,可分为国家军用标准和部门军用标准;按组成内容和用途,可分为标准、规范、指导性技术文件三类。①标准类。为获得最佳军事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过程、程序、实践和方法的统一的工程技术要求等内容的标准文件。通常通过法规、文件或工程项目合同工作说明纳入合同。②规范类。为支持装备订购而制定的标准文件。这类文件规定订购对象应符合的要求及其复合型判据,以保证其适用性。规范通常由订购方根据订购装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合理的增、减、修改(通称剪裁)后纳入装备订购合同的附件,作为装备订购合同的质量要求及验收的判据。③指导性技术文件类。为研制、生产、使用和技术管理提供有关资料和指导而制定的标准文件。这类文件通常不作为合同要求纳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