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为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因应执行业务需要,并核定“国务”机密相关案件所需之费用。根据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单位预算所附之《岁出计划提要及分支计划概况表》所述,“国务”机要费系供台湾当局领导人办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职权相关必要之费用,包括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犒赏及奖助、宾客接待与礼品致赠等费用。另一方面,因为该费用与其他机关首长之
特别费相异,除了无所谓可以比照特别费规定可以半数条领之规定,其必须全数检具原始凭证列报之外,费用审核权并不属于“监察机构”审计部而是属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内部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