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通知》是国务院发布的地方法规,发文字号为国发[1998]11号。
(国发〔199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在机构改革期间,仍负责管理原公司所属企业,待组建企业集团之后,再实行政企分开),该局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的职能、内设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方案,由中编办和该局抓紧商定后,报国务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