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通知。
二、
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五、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