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府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是经国务院批准就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下发的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1日下发并实施。
政策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
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与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连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
内容解读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6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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