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于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宣布设立,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
历史沿革
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
中央金融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
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4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将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设立背景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协调,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对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加强系统研究,完善实施方案。
要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深化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搞好相关制度设计。
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必须增强党的意识,党的领导要与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相结合,促进形成良好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要增强党领导金融工作能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紧迫感,齐心协力,勤勉尽责,坚定不移推进金融改革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要职责
习近平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则:
第一,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要坚持质量优先,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
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
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健全市场规则,强化纪律性。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推动经济去杠杆,坚定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控总量的关系。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
习近平强调,要坚定深化金融改革。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短视化行为。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推动金融机构真实披露和及时处置风险资产。加强外部市场约束,增强会计、审计等机构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
目的宗旨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为了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确保金融安全与稳定发展。
历届会议
第一次
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
马凯在第一次会议上强调,金融系统要把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有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金融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议讨论通过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近期工作要点,强调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提高统筹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好地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次
2019年7月19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金融系统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必须聚焦金融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必须使站位和作风能够适应初心和使命,必须使我们的能力能够真正担当使命,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金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把主题教育与做好金融工作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认为,今年(2019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系统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现阶段性目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改革开放迈出了新的步伐,为上半年宏观经济实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营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影响国内经济金融稳定运行的风险和挑战较多,对此要客观认识、理性看待,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办好自己的事,采取短期和长期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有效的最终需求和新的增长点。
会议强调,当前做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意义重大。要把金融工作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循环中去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继续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进行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把握好处置风险的力度和节奏,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化解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坚决阻断风险传染和扩散。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金融体系内在功能,形成实体经济供给体系、需求体系与金融体系之间的三角良性循环。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培养专业主义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适应国际化的能力、发展金融科技的能力和金融机构治理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会议强调,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重要金融机构运行稳健,居民储蓄率较高,处置风险能力较强。我们有党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有条件应对好各类风险和挑战,做好各项金融工作,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满意的答卷。
第八次
2019年9月2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研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增长动力加快转换,金融风险趋于收敛。金融体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要进一步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完善治理体系和激励机制,遵循金融机构经营规律,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要加快构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丰富银行补充资本的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将资本补充与改进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引导中小银行下沉重心、服务当地,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要进一步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和资金进入境内金融市场,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
第十次
2019年11月2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进展和下一步思路举措等问题,部署近期金融改革开放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金融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处置金融领域突出风险,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市场秩序好转,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坚持既定方针政策,调整优化思路和举措,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注重在改革发展中化解风险,多渠道增强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本实力,完善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根本上要靠深化金融改革开放,通过改革提供机制保障,提供动力支持。前期推出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支持了经济平稳运行。下一阶段要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和中小银行改革,引导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释放活力、促进竞争、增强内生动力,提升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循环。
会议部署了近期在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进金融治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改革措施,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快落地实施,金融委办公室加强协调和督促,形成集成效应。
第十四次
2020年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研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相关举措。要围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金融机构履行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主体责任形成有效激励。
第二十五次
2020年4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总结近期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展,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金融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先后召开十次会议,确定“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坚持股票市场正常开市,拓宽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有效防控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
会议强调,当前全球经济增长受到疫情严重冲击,经济金融发展面临较大挑战,我国疫情防控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又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阶段。下一阶段,金融委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策落实,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恢复常态。一是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支持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三是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四是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增强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五是高度重视国际疫情和经济金融形势研判应对,防范境外风险向境内传递。
第三十六次
2020年7月1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事关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较低,发生了多起恶性财务造假案件。新修订的证券法已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监管规章制度正在不断完善,构建了立体处罚的有力框架,证监会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证券执法和司法工作,坚决打击、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回应社会各方面期待。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一是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加快调查、处罚、移送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二是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要加快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细则落地,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三是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四是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修改等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提高刑罚力度。五是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专门的执法力量。六是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合力,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七是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平台强化对重点案件的执法宣传,向市场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功能,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