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主簿
隋朝学官名
国子监主簿,学官名。
北齐
国子寺
祭酒属官。
隋炀帝
改国子寺为国子监,置
主簿
一人。唐代
国子监
因袭其制,设主簿一人,职为掌印,勾检监事。凡国子学等六学学生有不守学规者,查实而令其退学;学习成绩连续三年居下第或在学已达九年、律生已达六年不能符合标准者,亦令退学。
宋代国子监亦设主簿一人,以京官或选人充任,职掌文簿,考核出纳。明、清两代改称典簿,办公所在地为典籍厅,掌监印典领文书,督察吏役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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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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