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是2002年2月1日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图书。该书立足于市民社会理论基点的研究,可以看到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权利与权力良性关系的关注和诉求,构成了法治思想和理论的深层历史脉动,而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也正在于国家重建和市民社会自主化运动中的权力与权利的界分、冲突及整合。
马长山,男,1964年生于黑龙江省肇东县的一个偏僻乡村,十二、三岁时因家境贫寒而辍学,通过打短工、做小商贩、当“盲流”谋生。4年后,偶看电影《好事多磨》,受到城市“天堂”般生活的强力诱惑,遂重返校园。因深知天资愚笨,且起点低、起步晚,便发奋寒窗苦读。于1986年考入黑龙江大学法律系,1990年分配到
黑龙江省民政厅任科员,1995年调入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任教,方惶惶开始学术生涯。1996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9年破格晋升教授。2001年考取
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曾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现任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黑龙江省法学会宪法和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