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2003年设立的奖学金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英文名称:Chinese Government Award for Outstanding Self-financed Students Abroad】为体现国家对中国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自费留学生(指在海外学习期间没有使用过中国政府经济支持的学生)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项目简介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奖励对象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3)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4)已确定回国工作。(5)品学兼优。
3.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奖励规模
2021年度“优自奖”全球奖励规模为650人,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奖励方式包括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其中,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评审程序
1.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2.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具体受理时间请咨询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并以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通知时间为准。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推荐人选名单经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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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8日,中国驻新加坡共和国大使馆举办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颁奖典礼,驻新加坡大使曹忠明出席活动并致辞,使馆韩骏公参主持。
参考资料
注意事项.官网文件.
2019年中国海外留学人员统计.中国教育部官网(第一句话).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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