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
推进中国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小组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中国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于2001年8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组建而成。
机构简介
200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就我国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信办)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国信办下设机构(司局级机构):综合组、政策规划组、推广应用组、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电子政务组、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等。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职能合并至国家工信部由工信部具体承担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历史沿革
1. 1986年2月,国务院批复成立国家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设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国家经济信息中心由原国家计委所属的计算中心、预测中心和信息管理办公室合并组建,1988年更名为国家信息中心
2. 1993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任主席。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原国家计委(国家信息中心)。1994年5月,成立国家信息化专家组,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决策参谋机构。
3. 1996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6]15号),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任领导小组组长,将原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办公室改为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工业部副部长吕新奎任办公室主任。
4. 1998年3月,随着国务院机构的进一步改革,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建制并入新组建的信息产业部,成立了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国家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工作。
5. 1999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99〕103号),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15人组成,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任组长。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任副组长,其余成员是来自国家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按照通知要求,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信息产业部承担。并将国家信息化办公室改名为国家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
6. 2001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强对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任组长,胡锦涛、李岚清、丁关根、吴邦国、曾培炎为成员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同年12月主持召开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同时单设办事机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也正式成立,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培炎兼任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国家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宏观规划,有关规章、草案和重大的决策,综合协调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工作。
7. 2008年3月,国家大部制改革启动。决定不再保留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以及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统一纳入新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
参考资料
官方网站.国家信息化和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09-04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3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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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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