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
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信访局是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部门,2013年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网上投诉全面放开。
历史沿革
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将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 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 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三)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 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 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 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七) 承担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八) 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 承担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信息、财务、资产管理、保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
2.内设机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财务处、保卫处。
综合指导司
1.职能:负责承办对全国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研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内设机构:指导一处、指导二处、指导三处。
办信一司
1.工作职责:负责群众来信的分拣、拆订和有关文稿的核文、印制、发送工作;受理办理中央部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和港澳台外地区以及反映部分干部问题来信;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地方和部门办信工作。
2.内设机构:办信一处、办信二处、办信三处、办信四处。
办信二司
1.工作职责:负责受理办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的来信;重要来信信息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地方和部门办信工作。
2.内设机构:办信五处、办信六处、办信七处、办信八处。
来访接待司(对外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1.职能:负责接待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等来访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指导协调处理地方、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京集体访,参与非正常上访处置,维护接待室秩序;指导检查地方和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2.内设机构:接待一处、接待二处、接待三处、接待四处、接待五处、接待六处、接待七处、接待八处。
研究室
1.职能: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起草信访法律法规草案;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负责业务司(室)信访研究成果的综合;协调指导信访部门的调研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人民信访》。
2.内设机构:调研处、法规处、理论宣传处、《人民信访》编辑部。
督查室
1.职能:负责地方和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承担督促检查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和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职责;督查督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对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局业务司(室)的督办工作;承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督查组的工作。
2.内设机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督查三处。
人事司
1.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和局外事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部门干部学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2.内设机构:人事一处、人事二处(外事办公室)。
机关党委
1.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纪检工作。
2.内设机构:党群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办公室(干部监督处)。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
1.职能:受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署真实姓名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提出的投诉事项;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投诉事项;综合分析和反映重要投诉事项信息;向相关省(区、市)党委、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通报投诉受理工作情况;指导检查地方和部门的投诉受理工作;负责“网上信访”工作的指导及“网上建议”的征集工作。
2.内设机构:投诉一处、投诉二处、投诉三处、投诉四处、投诉五处、投诉六处。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2.内设机构:离退一处、离退二处。
机关服务中心
1.职能:承担机关后勤事务;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的管理;负责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负责机关膳食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交通服务、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负责管理国信宾馆;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总务处、服务处、国信宾馆。
信息中心
1.职能: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等电子类产品的采购、维修与管理;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国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2.内设机构:应用处、技术处。
现任领导
李文章: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范小毛: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自军: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建立: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艳丽: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25日,入选第三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报告会”消费扶贫“优秀案例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0 11:3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